在报告中,他主张对边界问题应进行历史学、地理学、法律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的综合研究,又要进行长时段的研究,还须注意边界的观念和选择一块适中的地域。他指出16—19世纪法国的边界可以说是一部地理思想和地理表象史,并论述了空间与领土、边界与界线的差别和联系,强调“边界”基本属于国家的专用语,尤其是战争用语,表达出国家以自我为中心的观念,而民事的、司法的、教会的和国际的界线与规定、协议和条约有关。他还分析了三种概念:一是时间上的持续性,即可以用来追根溯源或把当前与最近的历史连接起来的延续性;二是地理结构上的从属观念,即长时间内机构和地点相互联系,导致了瓜分空间的难度和领土要求的复杂性;三是地理上的毗连性,即18世纪法国与荷兰、西班牙等邻国签订边界协定,划界过程中地理上的邻近关系比关系久远的证据更加重要。
他认为,在16—19世纪的法国边界形成过程中,历史证据、归顺效忠、封号等级方式曾在地理方面造成大量漏洞,这些方式后来被地理方面的妥协所取代,这种妥协最终促成了一种同质的和整块的领土。这种演变是根本性的,旨在以地理上妥协的努力,以及用共处、分享和睦邻的意愿,即保障和平的原则,来取代关于历史权利的争论。而且,隶属关系的结构(历史的)和毗邻关系的结构(地理的)是相互补充的而不是相互排斥的,这种互补性在不同时期又是不均等的。
这次讲座是中法学术系列讲座的第56讲,为了给中法文化年献上一份学术厚礼,边疆中心与法国远东学院北京中心为此作了充分的准备。这次讲座也受到了院内外学者的重视,边疆中心和来自我院世界史所、近代史所及北京社科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单位的学者近40人参加了会议,并就地理毗邻与历史权利关系、自然边界、长时段理论等相关问题进行交流。这次讲座促进了两国学者在边疆、边界理论问题上的交流,今后边疆中心还将与国外学者加强交流合作,共同对边疆理论等领域进行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