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清代来华“朝贡”的国家包括三种类型,即与中国有稳定的朝贡关系的朝鲜、琉球、安南等国,有名无实的俄罗斯、荷兰等,游离于“天朝礼治体系”之外的日本等国;清朝与朝鲜的朝贡关系继承了以往的中朝宗藩关系,但又有其特点。他还就清代中朝使者的类别、规模、构成、职责及其作用等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边疆中心的学者参加了报告会,并就宗藩关系的演变、清代对外关系的特点相关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