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日报作者:韩振峰 文章转载自:学习强国
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强调“‘结合’的前提是彼此契合”,提出“相互契合才能有机结合”,指出“‘结合’打开了创新空间”。由“彼此契合”到“有机结合”再到“实现创新”,这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内在机理和实现机制。深刻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间从“契合”到“结合”再到“创新”的内在逻辑关系,对于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彼此契合
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来源不同,但彼此存在高度的契合性。这种高度的契合性决定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融通性和互补性。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契合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在整体宇宙观方面的契合。宇宙观又称世界观,指的是人们对整个世界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不仅在本体论方面强调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在方法论方面强调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而且在辩证法方面强调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发展、矛盾的对立统一,在认识论方面强调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和检验标准,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认识和实践是辩证的统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也蕴含着丰富的朴素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比如,在朴素唯物论方面,我国古代哲学家、思想家提出“形具而神生”“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等思想。在朴素辩证法方面,他们提出“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执两用中”“和而不同”等思想。在认识论方面,提出“知之不若行之”“知之而不行,虽敦必困”“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等思想。这些思想观念,集中体现了我国古代先哲们对世界根本问题的看法和经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与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存在高度的契合性。
在社会理想观方面的契合。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发展的理想目标是实现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共产主义社会。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不仅物质财富极大丰富,消费资料按需分配,而且人们的精神境界也极大提高,每个人都能自由而全面发展。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中华儿女追求的理想社会目标是经过“小康”最终实现“大同”。根据《礼记·礼运》记载,“大同”社会的最大特征是“天下为公”,在大同社会里,“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未来“大同”社会的描述,虽然与马克思主义对共产主义社会的描述无论从理论基础还是实践基础上都存在区别,但是作为人类文明共有成果的社会理想观在其主要特征与体现形式上存在高度的契合性。
在社会主体观方面的契合。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社会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不仅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而且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是历史的创造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也蕴含着丰富的民本思想,如“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等,这些民本思想的精华与马克思主义强调人民群众的伟大作用具有高度的契合性。
在生态文明观方面的契合。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认为,人与自然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对立统一体。一方面,人的生存和生活离不开自然界;另一方面,人类又具有主观能动性,人们在探索、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可以不断改造自然,使之为人类服务。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内在要求。在中华传统生态思想中,天地万物也被看作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我国古代许多思想家提倡“天人合一”观念,强调“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等,这些朴素的生态文明观念与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有着高度的契合性。
实现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
正因为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高度的契合性,所以才使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成为可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只有植根本国、本民族历史文化沃土,马克思主义真理之树才能根深叶茂。我们要坚定历史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实现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结合。
实现“结合”需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主体是推进实现“结合”的核心力量。推进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首先要找准推进实现“结合”的主体,即中国共产党人。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历史责任。我们要真正学懂弄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自觉提升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践中不断提升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这些都是推进实现“结合”的关键要素。
实现“结合”需要正确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正确认识和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本质,是实现“结合”的关键。中华传统文化是一个大系统,其中既有精华又有糟粕,同马克思主义相结合的是优秀传统文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用马克思主义激活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因子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这里所说的优秀因子,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只有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同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融通起来,不断赋予科学理论鲜明的中国特色,才能让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牢牢扎根。
实现“结合”需要找准科学的方法路径。“结合”不是硬凑在一起,要讲求方法路径。一是必须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并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努力激活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因子;三是通过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在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中实现创新
推进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的目的在于创新形成新的理论和实践成果。“结合”本身就是创新,巩固了文化主体性,让我们能够在更广阔的文化空间中,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资源,探索面向未来的理论和制度创新。
通过“结合”实现理论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结合’不是‘拼盘’,不是简单的‘物理反应’,而是深刻的‘化学反应’,造就了一个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的过程,是相互成就的过程。一方面,马克思主义以真理之光激活了中华文明的基因,推动中华文明不断实现生命更新和现代转型;另一方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实了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生命,赋予马克思主义以中国风格与中国气派,推动马克思主义不断实现中国化时代化新飞跃。
通过“结合”实现实践创新。推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仅会形成理论上的创新,而且会促进实践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走出来的,也是从五千多年中华文明史中走出来的;‘第二个结合’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了更加宏阔深远的历史纵深,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文化根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和国家的事业之所以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勇于推进实践创新。
通过“结合”实现制度创新。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对制度创新具有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开创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与中华文明的民本思想,天下共治理念,“共和”“商量”的施政传统,“兼容并包、求同存异”的政治智慧都有深刻关联。我们没有搞联邦制、邦联制,确立了单一制国家形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顺应向内凝聚、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发展大趋势,承继九州共贯、六合同风、四海一家的中国文化大一统传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既得益于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引,也离不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力支撑。“第二个结合”让我们掌握了思想和文化主动,并有力地作用于道路、理论和制度。
(作者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交通大学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