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系具体情况,现对我系2019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复试组织管理
我系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系的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统筹协调并进行现场巡视,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
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学科、专业成立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系复试工作小组对本系复试结果负责。
二、复试工作要求
复试工作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录取的考生必须经过招生系复试。
我系切实强化并发挥复试在博士生选拔过程中的作用,改进和完善复试的内容和方法,对考生学术造诣、学术潜质(专业能力倾向)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使有突出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发挥和强调导师在博士生招生选拔中的作用和学术责任,准确把握考核内容,正确使用评价方法和手段,努力提高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我系对招收博士生的导师和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加强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使招生导师明确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在确定招生考试内容、对考生进行学术评价、确定录取资格等环节充分尊重导师的意见的同时,加强对学术权力的行政监督和制度约束,有效预防和严厉惩处命题、阅卷、复试和录取等工作中学术权力滥用和学术腐败等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和规范。
加强诚信评判,要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严肃处理作弊考生,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三、复试准备工作
1.培训
我系将对参加复试工作教师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相关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复试工作人员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做到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系将对复试考生资格认真进行审查,包括查验复试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在境外获得的学位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及应届毕业生证明。对于拟录取的应届毕业生,我系将在入学报到前查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时,我系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自我评价、攻读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等材料进行认真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工作办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1.英语不低于44分;
2.小语种(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以及其他各系自命题小语种)不低于55分。
3.专业课不低于60分。
(二)复试比例:我系进入复试名单考生的确定原则按研究方向排名。根据各专业方向的实际情况,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利进行差额复试。
我系负责对上线未予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考生的解释工作和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三)复试时间、地点及安排
1.复试时间:2019年5月14日上午9:00
2.复试地点:社科院科研大楼533会议室
(四)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考核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1.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参考考生申请材料,测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考生在复试时提交: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研究构想等);2.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科研成果等材料;3.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提交材料将作为考查的重要参考材料。
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每位复试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
2.思想政治道德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各系要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或派人外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也可在复试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审核表》,以下简称“政审表”)。
审查注意事项:1.政审表中“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应与考生报名库中所填写的单位名称一致。2.政审表中所盖的印章应与表中“档案所在单位名称”一致。3.如果单位有变动,考生应出具相关说明,同时提供相关单位的证明。
3.体检
体检参照硕士复试办法,由系里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于2019年5月14日前完成。
(五)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1.复试成绩200分。120分为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含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口语及听力),满分50分。
3. 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30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200分)之和。
(六)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系按照我院分配给我系的招生名额、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其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做出综合判断,提交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复试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需进一步考察时,可再次安排复试。
(七)复试、录取信息公开
我系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进一步健全我院及各系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包括复试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将于复试前在本系网站公布。
复试结果、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复试考生排名,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将于复试后在本系网站公布。
(八)监督电话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1360314。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于5月15日前向本系复试工作小组进行申诉。
1.边史系咨询电话:85195428
2.边疆所监督电话: 65274305
3.电子邮箱:jianghy@cass.org.cn
4.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办公室(100732)
本方案内容如有更改,以边史系解释和通知为准。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边疆历史系
2019年5月6日